四川新闻网消息
省纪委、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出《关于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》
(记者张婷婷)行贿买官一律先免职再处理,违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…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,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到明年初,我省市、县、乡三级党委将分批集中换届。为了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,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,日前,省纪委、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出《关于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》,对换届期间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,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。
领导推荐人选
必须写署名推荐材料
●各级党委必须真正把政治坚定、能力突出、作风过硬、群众信任、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,坚决防止干部“带病上岗”和“带病提拔”;
●对干部提拔后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,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追溯调查,属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导致“带病提拔”的,要按照《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》,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;
●坚持保守工作秘密,严禁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。
《通知》要求,换届工作应强化群众公认原则,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,坚持考察对象在得票比较集中的人员中产生。同时,也必须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。据悉,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,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推荐材料。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,应该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进行,坚持实事求是,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、歪曲事实真相。
对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,凡性质严重、内容具体、线索清楚的,必须认真调查核实,问题没有查清之前,不得提出提拔使用的意见。对拟提拔人选,在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前,必须就廉政情况听取纪检机关的意见,纪检机关应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时,要坚持民主集中制,严禁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,保证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,实行集体决策。
行贿买官
一律先免职再处理
●对在换届期间“跑官要官”的,不仅不提拔任用,还将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,情节严重的还将进行组织处理;
●搞封官许愿或者为“跑官要官”的人说情、打招呼的,将受到严肃批评,对造成用人失误的,还将追究责任;
●对受贿卖官的,依纪依法严惩;对行贿买官的,一律先免去职务,再按规定处理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级党委必须积极支持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,严肃查处“跑官要官”“买官卖官”等违规违纪行为,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党代会选举工作,尊重和保障党员和代表的民主权利,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、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的行为。据悉,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将坚决查处;对以暴力、威胁、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党员和代表行使权利,以及对党员、群众负责任的控告、检举行为进行压制、迫害的,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纪依法给予处理。
违规的干部任用决定
一律无效
●对群众举报的“跑官要官”“买官卖官”“拉票贿选”等问题线索,高度重视,迅速反应,逐一查核;
●对利用举报侮辱、诽谤、诬陷他人,破坏换届选举秩序的歪风邪气,坚决打击并予以通报,为广大干部创造一个干事的好环境;
●换届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。
据悉,在市、县换届期间,省纪委、省委组织部将适时派出专项检查组,对全省各地贯彻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换届人事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对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的,都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,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。
《通知》还要求,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、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,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。各地除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把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、上级检查与自我检查结合起来外,还应加强换届期间1238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,进一步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,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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